一、活动宗旨
为展现我系学生朝气蓬勃、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让学有所得、技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,决定本学期我系开始举办首届“争先创优----校园之星”评选活动,营造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,鼓励更多的学生学先进、创先进、赶超先进,达到多出人才,出优秀人才,人人成才。
二、评选基本条件
1、热爱祖国、热爱家乡,热爱父母,思想要求上进,关心爱护集体、助人为乐,团结同学。诚实守信,言行一致,讲文明,团结友爱,尊敬师长,讲礼貌、言谈举止讲文明。得到班级同学和任课老师的认可和好评。
2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、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及大学《学生手册》各项管理制度,用文明礼仪规范自己的行为。
3、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且表现出向上、团结、积极的精神面貌,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4、勤奋好学,上课专心听讲,勤于思考,按时完成各科作业,不抄袭,考试不舞弊,学期无补考课程,通过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考试,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。
5、爱护学院公共设施和财物。不损坏公物,不在墙壁及书桌上乱涂乱画。
6、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,有良好的生活习惯。生活俭朴,讲究卫生,做到穿戴整齐、朴素大方、不吸烟、不喝酒、不随地吐痰。自觉主动保持走廊、楼梯、教室等校园环境。
7、能认真参加体育锻炼,体育成绩达标。具有坚强的意志品格和承受挫折的能力,具有自尊自爱、自强自立、乐观向上的良好个性心理品质。
8、男生不染发,不留长发,女生不化妆,不奇装异服;不打架、吸烟、赌博,不在楼内追逐、打闹、拍球、喧哗;不迟到、早退,不旷课。
9、没有因违纪受通报处分。
三、评选项目
(一)勤奋拼搏之星
学习刻苦,成绩突出,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,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,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,且每科成绩不低于75分。
(二)励志之星
学业成绩良好,品行端正,不怕挫折,知难而进,自立自强,人格高尚,在校期间经常参加各类勤工俭学或兼职活动,为家里减轻负担,受到老师、同学的公认和好评。
(三)文明守纪之星
举止文明,尊重他人,乐于助人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没有违纪现象。能按时上下课、按时上晚自习;所有的课程及早操出勤率为100%。
(四)技能之星
在专业学习上刻苦钻研,勤于训练,有突出技能,并且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,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。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不同 的校园之星。
(五)组织领导之星
担任学生会或班委会、团支部干部,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,独立工作能力强,奉献意识、服务意识强。
(六)诚信友爱之星
认真学习先进人物事迹,助人为乐,在帮助同学克服困难,资助贫困学生,或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、爱心公益活动等方面有优秀表现。要求思想道德素质高,尊师好学,成绩突出,综合素质高,能够帮助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,事迹突出。
(七)文体之星
热心文娱活动,积极代表班级、学院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,在音乐、美术、舞蹈、演讲等方面特长明显且取得好成绩;体育方面有特长,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,并取得突出成绩;代表学院参加市级比赛表现突现。
(八)文学创作之星
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,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,积极向广播站投稿,或在校级以上报刊、杂志发表作品。
四、评选范围
09级在校学生
五、评选方法及步骤
1、9月16日至9月17日在班级采用自主报名的方式,提交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(电子稿),填写申请表
2、9月19日至9月20日通过主题班会投票表决进行初选,班主任审核推荐。
3、9月20日至9月26日在各教研室评议审核推荐。
4、9月27日至9月29日由系上根据条件核实,评选初步结果,通过系网站、校园广播台、“校园明星榜”进行一周公示监督,监督电话7837638。对确有问题的候选人,取消其参选资格。
5、公布最终评选结果。
五、“校园之星”的奖励方法
1、“校园之星”每学年评选一次,先进事迹在全系宣传、广播站、网站公布。
2、作为以后评优评奖,择优推荐就业的参考条件。
机电工程系团总支
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