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电工程系印章使用申请程序
机电工程系有两枚印章,分别是机电工程系党总支印章和机电工程系公章。
机电工程系党总支印章由党总支书记保管,党总支书记空缺时由党总支副书记保管。申请使用党总支印章请直接找党总支书记办理。
机电工程系公章由系党政办公室主任保管,党政办公室主任空缺时,系党政联席会拟定人选公布全系后,由该保管人保管。
申请使用机电工程系公章时,需系领导签字审批,填写机电工程系公章使用登记册后方可用印。根据不同事务,需找不同系领导,具体情况说明如下:
1.学生开具在读证明,需任一系领导审批;
2.通报学生迟到、卫生等情况,需团总支书记或党总支书记、副书记审批;
3.教师财务报销时需系主任审批;
4.系主任财务报销时需党总支书记审批;
5.教师申请院级课题需系主任或分管科研的副主任审批;
6.教师调课,只需填写调课单(纸质程序或网上程序均可),相关人员审批后由教学干事统一登记盖章;
7.教师向上级打请示报告,需用系部公章时,根据事务属性需系主任或党总支书记审批。
机电工程系公章使用登记册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