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机电工程系教职工会议,严肃会议纪律,提高会议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
(一)会议召开的时间。
系教职工大会的召开由系领导根据本系实际情况,提前确定时间,并由系办公室负责通知。
(二)会议内容
学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;传达上级会议指示精神;布置教育教学、教研科研、建设等事项。
(三)参会人员。
全系教职工没有特殊情况,都应参加会议。
(四)会议签到制度
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签到,否则以迟到处理。会议开始后十五分钟未到会的视为迟到,迟到半小时者视为不到会,按无故缺席处理。三次迟到折算一次不到会。
(五)会议请假。
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向系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为有效。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的视为缺席。
(六)系办室应认真作好会议主要内容的记录,以备查阅。
(七)会议纪律
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,在会议开始前将手机关闭或保持静音状态;维持会议正常秩序,会议期间禁止吸烟,停止办理与会议无关之事;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走动离场,不得大声喧哗相互交流或议论,不得玩手机和电脑,不得随意接听电话;会议期间不得会客,会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找人或交谈。
(八)会议奖惩
教职工在一年内,如有一次无故不到会的,不能参加学校综合方面先进个人的评选;如有二次无故不到会的,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。
(九)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。